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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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预售项目为湖景居4#、5#楼,共2幢,可售房屋套数281套,建筑面积27164.91平方米,其中90㎡以下户型214套,建筑面积18542.61平方米;90-144㎡户型67套,建筑面积8622.3平方米。
房源装修情况为 □ 精装 ☑ 毛坯,房源均价 32950 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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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意向登记条件
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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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家庭优先政策
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总房源量30%比例的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贷款事宜按照银行和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
无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优先摇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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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方式
为了购房意向登记阶段的安全,有序,并提升客户满意度。本项目购房意向登记采取线上登记方式。通过我司本项目官方微信内置的“购房意向登记”进行登记。关注并登陆“湖景居”官方微信,进入意向登记界面,阅读声明后点击“同意”开始填写购房人基础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资料详见第六条)提交审核。审核完毕后,将以短信提醒及公众号反馈的形式告知客户提交资料是否审核通过。成功通过审核者可在短信及公众号中收到登记编码。
湖景居公众号二维码
线上购房意向登记是本批次房源销售过程中唯一的登记方式。在线上登记期间,本项目提供电话及现场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571-86933999。现场咨询地址:湖景居售楼部(杭州市钱塘新区下沙七格路600号)。咨询时间:2019年10月16日9时00分至2019年10月19日18时00分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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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上传起止时间
自本项目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领取次日起3日内,即从2019年10月16日9时00分至2019年10月18日21时00分止,持续三日。
在以上登记时间内已提交资料审核,但因资料不符或者缺失等原因未通过审核者,我司允许该部分客户在2019年10月19日18点前重新提交资料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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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意向登记应提交的资料
(扫描件、照片上传要求:jpg格式,每张图片不大于8M)
1、 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或清晰照片;
2、 户口本原件首页(户主页)及各家庭成员个人页的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或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
3、 婚姻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未婚不需要)或清晰照片,离异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
4、 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和不动产查询记录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有效期30日;
5、 非杭州户籍(含迁入临安、桐庐、淳安、建德户籍未满2年的家庭)须提供近36个月内连续24个月社保或个税缴交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如有新政出台,以新政为准);
6、 选择按揭付款方式的客户须提供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打印的个人征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①个人征信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②可提供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http://www.pbccrc.org.cn/)查询的个人征信报告;③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④未提供个人征信证明者均视为按照一次性付款方式购买。
7、验资证明:意向家庭需提供购房人名下不少于70万元现金存款证明(银行定期/活期存折或储蓄卡流水余额等)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若于公示结束日前未上传现金存款证明,将取消摇号及选房资格。
后期在选定房源后,如客户因为个人原因或者政策变化导致不能办理银行按揭,客户需自筹资金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清所有房款,否则开发商有权罚没定金并将该房源按要求另行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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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意向登记
1、购房意向登记家庭须填写完整各项信息,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
2、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销售现场及在本司本项目官方微信“湖景居”(官方微信号:湖景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意向登记结束次日(2019年10月20日)9时00分起至18时00分止,公示期间接受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3、《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杭州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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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号方式
杭州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进行公证摇号。
首轮摇号:根据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比例,优先摇出“无房家庭”入围户数(即85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二轮摇号:首轮摇号未入围的无房家庭与非无房家庭共同摇号,摇出剩余入围户数(即196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同时摇出未入围家庭的轮候顺序。
第三轮摇号:前两轮摇出的入围家庭共同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
公证机构可邀请部分认购家庭代表参加本次摇号活动。
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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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房方案
1、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并邀请杭州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各入围家庭。
2、最终选房结果将于选房工作结束后次日9时00分起至17时00分止,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3、选房结果公示结束后,本公司将最终选房结果报房管部门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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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公示事项
购房家庭需于成功选房后三日内,按照银行信贷政策支付相应的首付款,如无法按期付款的,视为放弃购买,本公司有权将该套房屋另行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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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在本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温馨提示
1、 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发现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行为的,房管部门一年内不再受理其限购查档申请。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根据人民银行规定,节假日期间的银行转账有单条最高限额,建议客户在工作日期间提前办理相应的银行转账手续。
3、客户需准备完整所有材料可进行登记,资料准备不齐全,因此造成的无法登记需客户自行负责;
4、本次意向登记仅限于湖景居项目住宅房源的意向认购以及选房情况登记,不作为最终的购房承诺,资料最终审核通过亦不代表确认购房者具备购房资格和符合贷款条件,购房资格及贷款条件确认均以政府及银行最新政策为准。
5、购房人承诺:本次线上登记提交开发商所有资料均为真实信息,如有作假或不真实情况(如身份作假、上传ps处理过的图片等),不论是否审核通过或完成摇号,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摇号或购房资格。且购房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取消摇号或选房资格”、“无法购买选定房源或承担违约责任”、“不予办理产权登记”等一切不利后果;
6、开发商承诺:本次收取的购房人资料仅为湖景居本次摇号开盘所用,开发商对本次客户信息保密负责。如有信息泄露情况,请及时联系:0571-86933999,如情节严重,将对涉事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报名登记的客户明确知晓是否具备选房资格以及具体选房顺序以公证处的摇号结果为准,若购房人经摇号被选中的,应在开发商通知(通知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电话、微信等形式)的期限内携相关身份证明,准时至开盘地点进行选房。
杭州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2日
本项目推广名为“湖景居”,核准名为“湖景居”。开发公司为:杭州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资料为要约邀请,不作为要约或承诺。相关宣传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及出卖人分期规划、未能控制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出卖人可能会不定期对宣传材料进行修改。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等书面文件为准。预售证:杭售许字(2019)第003020号。本资料所发布的内容为2019年10月12日前的信息,敬请留意最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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